发布日期:2024-06-08 04:16 点击次数:75
网财经讯 6月6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,泉州银行三明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等5项违规被罚款170万元。
具体违规如下:
一、贷前调查不尽职,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
二、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
三、向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发放购房贷款
四、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,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
五、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,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
时任泉州银行三明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罗光富被警告。